兵,城里已经看不到活人,我隐约听到呼喊声从远处传来,穿城而过,就在南门外的十里长亭,十几个乡勇拼命地阻拦着上百个凶神恶然的溃兵,给后面黑压压的逃难人群争取时间。我一眼就看见了她,鹅黄色的衣衫似乎没有沾染泥尘,长发盘在脑后,面庞清澈而镇定。我拖枪直行,后挺枪刺入阵中,枪花绽放,枪尾轻摆敲飞一支毫无气力的冷箭,等我冲透敌阵,拨马再回来时,清兵又复溃散了。我横枪扫倒了七八个,听见后面欢呼声响起来,便收了枪,纵马到她身旁。
“我带你走。”
“你是谁?”她微微伸起脸庞,还是熟悉的眉眼。
我愣住,想到许是血遮了脸,用手抹了抹,不料手上的血更浓厚,这下脸彻底花了。
她却已经认出我。说原来是你。似有欣喜,又似过于平静。
“我带你走。”我再次说,弯腰将她一把抄起,置于鞍后,瘦马一抖,似要不堪重荷,我轻轻敲了一记马股,向前飞驰而去。
她没有挣扎,搂住我的腰,却问:“又能去到哪里?”
“安全的地方。”
“你单枪匹马杀到这里,很难吧?”她问。
“一点都不难。”杀透敌阵后疾驰一百八十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