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些其他的东西。
那是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没头没尾,近乎片断式的场景。青春期少年漫无边际的狂想吧,起初柳絮这么想。然后一篇篇读下来,又瞥见在书的一些角落里有自己的名字——那是工工整整的“柳絮”两个字,除了这两个字外,整本书上郭慨再未用那么工整和那么重的笔力去写任何其他的字,哪怕是他自己的名字。“柳絮”“柳絮”“柳絮”“柳絮”,这些名字散落在那么多本书里,遍布了郭慨警校生涯的每分每刻。她知道郭慨喜欢自己,但从来不知道,是这样工整这样用力地喜欢,至少她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于是,她开始明白那些故事。
风疾,雨细,正午。远方的天空被烟雾染得变了颜色,分不清楚哪些是狼烟,哪些是城池房屋点燃后的烟火。越过眼前这道山坡,那座熟悉的小城就在眼前。城已破,她是否还在?
污血渗进盔甲的缝隙里,全身都是黏黏的,跨下的瘦马也已经气喘吁吁。我拍拍它的脖颈,一夹马腹,倒拖着枪,越过了山坡。这座小城向来城门残败,而此刻在我眼前,北门已经完全垮爆了,城内起了几处火。我知道事情不妙,那些杂兵还是扫荡了这里。我不敢想她会怎样,催马入城。挑翻了几个游荡的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