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就是一个市长,同时还兼任开封公安局局长,开封法院的院长,即管民事,还管刑事,也管诉颂,既可以侦案、查案,同时还有审案、判刑的权力。
尽管后来各朝也意识到这一点,也在加强地方的司法机构,宋朝在地方上设成了提型点狱使,明朝也在省一级机构设立了按察使,在府、州、县也设立了掌管刑法的官员,但行政机关和司法始终没有明确分开,那怕就是在省一级,按察使也要受巡府的节制,而这一体制,一直惯穿着整个中国的封建时代结束,才有所改变。
在这一方面,中国古代的法律和欧州古代的罗马法纟相比,就要逊色不少,尽管在古罗马帝国之后,罗马法系也受到了宗教的极大影响,但是罗马法纟中: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都已经深入人心,近现代的欧美各国建立的法制中,有许多原则和制度,都是采用自罗马法纟。
另外在审判定刑的程序中,中国执法机关是以疑犯的口供为第一,而罗马法系则是按口供、人证、证据、事实等各方面并重的原则。
而且在这个时代,欧州各国的法律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