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像有三百多年吧?”
“再往那边里头去,还有一株老梅,据说有上千年的历史。如今都是些叶子,却是没有什么看头。等冬天下雪开花的时候,满树的红花似火衬着白雪,却是值得一赏。伯爷若是有兴趣,到时不防来个踏雪寻梅。”
“什么踏雪寻梅,那是你们这些风雅人做的事情,我却是不懂。不过,每到快过年的时候,我们北边有一处庄子,每年都会送些活鹿过来,下雪的时候,喝烧刀子,吃鹿肉,那才叫痛快。到时贤侄咱们来个不醉无归如何?”
乔文山一说起喝酒,这眼里又开始放光了。
他可是完全没有想到,像于闲这种外貌斯文清雅的书生,竟然喝起酒来,也如此豪爽,一点儿也不像有的读书人那般扭扭捏捏,干脆得很。酒量一点儿也不比他差,还有朱承平,也看不出,是个狠角色。
上次三个人一起喝酒,几乎是同时倒下,分不出上下高低来。
这人世间,真朋友难寻,好酒友也难找。
立马,乔文山心目中,对朱承平、于闲的印象分开始蹭蹭蹭地上涨,心中暗叹,咋他们家那混帐小子,却不像这两个年轻人呢?
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老是喝酒的时候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