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三郎,账目上一笔笔记着你兄弟姐妹挪用了严家的一千八百六十二两用于购置田产商铺,可属实?”
“这……”
“从实招来!”
丁三郎一脸难堪,迟疑了许久才道:“属实。”
马县令眉头一皱,“你从任氏这里拿严家的钱去给丁家兄弟姐妹置办家产,你说你这不叫侵吞哄骗是什么?”
“明府!我冤枉啊,是任氏自愿给的!”
任娘子忙道:“奴没有!请明府明鉴,若奴不给他,他就会打奴和幼子,奴有证人,明府可传证人作证!”
马县令:“传!”
不一会儿证人上堂,佐证了丁三郎打人的事实。
围观的众人指指点点。
这原本是一场婚姻休夫案,结果被林秋曼偷换概念,弄成了经济案。
两起案件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却又相互关联,不可分割。
丁三郎原以为任娘子拿他没办法,却没料到林秋曼一番骚操作下来,落得不好还有牢狱之灾,不由得急了,高声道:“明府,我冤枉,若说我有罪,那任氏岂不是同罪?!”
林秋曼驳斥道:“你这是混肴视听!我只问你,若说任娘子侵吞幼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