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者应该具备一定的大度,也只有这样次才会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她们也算是受苦?”沈欢无语道:“林爷爷每天好吃好喝好住的供着他们,什么都不用想,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知道多少人想有呢。”
林妙诗搂住沈欢的脖子,笑着说道:“好了,就当爷爷说的是真的,就当是为咱们的下一代行善积德了。”
“为下一代行善积德,我们最少也得先有下一代吧?”沈欢说着,一搂林妙诗的腰肢,就准备把人给抱到床上去。
林妙诗脸蛋一红,男人和女人都是人,况且这事儿从某种程度俩讲,女人还要更享受一些。
沈欢这神出鬼没的,说出去做事儿就出去做事儿,短的都要十天半月不回来,林妙诗没有意见才怪。
而且沈欢的红颜知己也不算少,林妙诗可谓是随时都充满了危机感,但是她的个性又不允许他做出不自信的表现,所以一直在隐忍着。
俗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
该死,早知道自己就不穿着药王袍装逼了。
沈欢嫌弃衣服难脱,如果是用灵气来凝聚衣服的话,他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脱光光,现在速度再快也要一个扣子一个扣子的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