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所以阮恬的脚步特别地轻快,蹦蹦跳跳地下了楼,很快连脚步声都彻底消失在了楼道里。
这个点学生几乎都回家了,教学楼里本来就没什么人,阮恬这一走,楼道里再没什么动静,只有偶尔落在栏杆上的几只小鸟间隙发出几声鸟鸣声,更显得安静了。
可不过一会儿,楼道内却再度响起了一阵脚步声,脚步声不大,但在这安静的楼道内显得尤为清晰。
刘默从裤兜里掏出一串钥匙,摸出一把,紧跟着熟练地打开了教室门——他每回早上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所以班长把班里的钥匙交给了他,让他每天早上帮同学开门。
他打开教室的门之后并没有去自己的座位,而是径直走向了陆森的座位。
他深吸一口气,打开了陆森的课桌翻盖,果然一眼就看到了阮恬的那封信。
信封上面没有署名,只是写了两个字——陆森,这是阮恬的字迹,他再熟悉不过,陆森应该也能一眼认出吧,所以阮恬才没有署名。
阮恬的字很漂亮,刘默看着她的字迹,心想,她的字就和她的人一样好看,不像名字被写在信封上的那个人,小学生字体,要多幼稚有多幼稚,倒是跟他的性格很配。
可就是那样幼稚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