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们什么,我的哪些神经受伤了,原来我休克了,休克多久时间内没有做及时处置就会死亡。
我只是在想:原来当时,我被胜也给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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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住了很久。
我没有钱,也没有家属来付钱。
我是吸毒犯,政府打算勒戒我,我住院治疗的费用,全是由政府买单。
让广大的纳税人民们,为了我这样的社会垃圾出钱,我很羞愧。
出院之后,我被警察移送进勒戒所。
一年期满后,我结束了勒戒。
有一位律师过来接我。
他带我到咖啡厅里,请我吃了一份蛋糕与一杯咖啡。
他告诉我:「你的父母在知道你从东大退学,还吸食第一级毒品以后,已经离开日本了。
「他们把房子给卖掉了,其中一部分的钱,是他们留给你的生活费。你的双亲希望你能用这笔钱好好振作,重新做人,所以委託我,在你从勒戒所出来之后,将这笔银行帐户交给你。」
那位律师说了很多,大抵的意思是:我的家人离开了我,但他们还是留给我一大笔钱,他们是好人;至少他们没有留下一屁股债要我还,也不是因为跑路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