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儿家自带三分酒量。我的酒量却奇差无比。东倒西歪、熏熏欲醉间,刘大壮发现了从我脖颈滑出来的那截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然后我像只野狗,为了护住那截被红线包裹的木头,疯狂反扑,将清晰的齿痕印在刘大壮的虎口处。一时间,大排档里尖叫四起。

    刘大壮清醒了些,猛地甩开我:“你疯了?!”没控制住力道,我被生生甩下桌,疼得不行,水珠子趁机飙出。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也是在那晚,我才得知,他喜欢穗晚,并非在滨中图书馆一见钟情,而是多年前,他和这个女孩,也早已相遇过。

    那时,他刚被亲生父亲找到,转进一家私立小学。这所小学离我和穗晚的学校很近,上下学都走同一条道,可世界说小不小,我竟从没和他遇上。

    按照国际惯例,转学生刚来一般都会受欺负,儿时的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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