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钱又跑了。
那混混虽然十分嫌弃她,但他要不是实在娶不着媳妇也犯不着用这法子,强忍着嫌恶要带她回他家。
平日里专会傻乐的姑娘任他说破嘴皮子也不答应他,闹得狠了,她拿上砍柴的刀发疯的四处挥砍,混混见状,哪还敢再继续。
不过他不死心,隔叁差五的来。这傻子虽然丑,但身子不错,他觉得不点蜡烛也可以。
混混来一次,她发狂一次,最严重时差点砍掉混混一条胳膊。拖拖拉拉一年多,混混好似转了性子,再不强迫她,反而时不时带点新鲜的吃食给她。
时间一长,村子里的人见他们同进同出,以为她还是跟了混混。
可好景不长,混混这日照常去她的茅屋里,不久屋子里传来吵闹的动静,什么“奸夫”“贱人”“偷人”云云的话传到外面。等附近的邻居赶到,只剩她和混混,她衣衫凌乱,一头撞在柱子上昏死过去。
这事,便由此传开了。
老杨头坐在门槛上抽完一杆烟,拍拍裤腿撑着膝盖起身,准备把半个时辰前抬来的满脸血迹的人重新梳洗再埋了。
屋内一角,地上隔着裹着草席的“尸体”,从露出的白嫩小脚不难看出这还是个年轻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