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后地涌来,嘲弄他的无知。
明琬在除夕之夜被丢在街上时,他以为只要惩罚那个偷了她钱袋的小偷,她就会消气;明琬生辰那夜等不到他的归期时,他以为只要还她一桌一模一样的饭菜,她就会原谅他;明琬被河匪伤害沉船落水、生死不明时,他以为只要杀了那帮匪徒,她就会回来……
原来不是。
一直以来都是他自作聪明,不明白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补不回来的。那些他一直忽视的点,认为不重要的‘琐事’,其实都是明琬孤注一掷的全部。
他终于明白当初明琬为何生气、为何介怀,可是太晚了。
他人生的前十七年顺风顺水、光芒万丈,挥金如土,一切都得来的太容易,从不懂得如何放低姿态去珍惜一份心意;他十七岁后的人生如坠深渊,身体和心性双重损伤,成了个坏脾气的怪人,亦没耐心珍惜明琬散发出的那一点暖光……
闻致一开始,其实是有些瞧不起明琬的,即便后来历经种种,他不可抑制地被明琬的温暖明亮吸引,他依旧从骨子里抵触这份心动。他不愿承认,所以忽冷忽热。
明琬说得对,他就是仗着她的喜欢有恃无恐,仿佛无论他多冷,明琬都能调整自己的心态继续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