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生为男人便没有独立自主的人权,事事皆须依傍女人,若无女人可依靠,就会变成奴隶。喔!不只,就算登记在女人名下,仍然也可能只是奴隶。就算是改嫁或依亲,人生大事都拿捏在别人手上,又怎能保证别人一定会对自己好呢?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已嫁人的男子,在妻主过世后没有女儿,但有儿子,这家的夫郎们都可以依靠着最小的儿子,暂时以妻主的名义,有最多15年的独立户籍,用以扶养儿子。儿子必须在15岁以前嫁人,儿子嫁人后,鰥夫们才会变成官奴。
若儿子15岁还嫁不出去,全家连同儿子皆成官奴。
而男子所依亲的女人,若尚年幼,在该女子10岁前可暂代其职,女子10岁后便恢復成男子监护人的身份。
或者男子经由科举、举荐、捐官等途径取得官职,曾经为官的男子,无论是否嫁过人,终身皆可有独立户籍,但其户籍底下能依亲的其他男子,只能是奴隶,数量不得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