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薄凄凉了。
帛锦伸出手去,不自觉手指就顺着那个纹路,轻轻描画起来。
指间有血,色深腻重,于是盖过了那三个字上面的描金,一路清晰。
阮宝玉。
这三个字跳脱俗号,重又有了颜色。
多俗气一个名字,多蠢笨的一个人,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死局,还让爱人陪葬。
比情义,他比不过段子明。
比纯粹,他甚至比不过帛泠。
细细想来,他其实半分也不值得爱。
可是他们都不像他。
他们不会没脸没皮,露出一口白牙,死乞白赖一遍遍说:“侯爷,你真好看!”
他们不会抱着他腰,大声:“我只要侯爷,我不要脸,我的脸又不贵!”
他们不会和他欢好,在见过他最丑的疮疤之后,却还能给他快感和尊严。
他们也不会拿爱做刀,放一把大火,最后把自己和帛锦都烧成飞灰。
他们都不是他。
这世间只得一个阮宝玉。
“阮宝玉。”帛锦喃喃,念这个名字,念了三遍,到最后无嗔无喜。
腹间已经不痛了,也再没有血顺着喉管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