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的伤很重,动完手术还需要住院,照顾的任务落到了白蓁蓁身上。茶楼那边肯定是顾不上了,辞职的时候,弹琵琶的周小妹泪眼汪汪,攥着她的手依依不舍,白蓁蓁这么一走,店里又只剩下她一个姑娘了。
弗朗茨不喜欢吃布兰琪做的饭,哪怕她的厨艺甩了白蓁蓁几百条街。可白蓁蓁平生最不喜欢做饭,刷锅洗碗都很麻烦。偏偏躺病床上的那位嘴巴刁到不行,一口就能尝出来是不是她做的,想蒙混过关都找不到机会。
“你知道为什么我能尝出来吗?”
他咕噜咕噜喝完了一整罐鸡汤,骨头渣子都没剩下,嘴唇上还印着一圈金澄澄的汤渍,白蓁蓁递了张手帕过去,“为什么?”
“因为你们水平不一样”
布兰琪有着媲美大厨的手艺,放的调料每一勺都控制在合理范围,卖相味道基本没的挑。白蓁蓁的技术没有那么高,意识流做菜,普通的还好,一涉及到复杂程序的,比如炖汤,做出来的成品就像她本人一样花里胡哨。味道嘛,有时候过咸,有时候过甜,有时候过重,有时候又过淡……但他还是喜欢,情不自禁地喜欢。最喜欢她一边絮絮叨叨地埋怨,一边三餐准时送来医院——勤劳的像只小蜜蜂,可可爱爱,没有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