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夫权),后来贺老六死了,儿子又被狼叼走了(重点:儿子死了祥林嫂想守也守不住,因为她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她大伯(bai)子的。)又被大伯子把房子收走了(族权),祥林嫂走投无路又做了佣人,做了佣人又被人百般瞧不起,大家都认为她不祥(神权),祥林嫂在多重压迫下变得麻木而絮絮叨叨,祥林嫂的不幸反成了大家耻笑她的理由,吃饱了饭的人们就拿她寻开心、解闷、讥讽,活都活不明白的她还要修个来世,她终于在热闹的大年夜、人们的祝福声中凄惨而死。
这是近代的事儿,鲁迅笔下的人物大都有原形,也就是说直到民国的时候女人还是这般地位低下,你可见在明代妇女地位有多低微?那时候可是有卖身契的,都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一旦被卖就是奴籍,子子孙孙都是主子的奴才,想赎身一来得有钱,二来也得遇到让你赎身的主子,两样缺一不可。
俊雅正是钻了这个法律漏洞,提示君雅,让那妇人认个干儿子,财产就可全部带走,那张大彪子连房产田产也得不到。
君雅高兴不已,他本来就倾向于女人,更何况俊雅就在后边,他心里想着俊雅,这案子就朝着妇人的方向转向,君雅把惊堂木一拍:“那妇人,本官问你,你有子也无?有子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