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嗣的情况可带着全部财产改嫁,待儿子成年后在把财产继承权转移给儿子,没有子嗣而有养子的情况也与此相同。”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是一部女人的血泪史,对于女人的禁锢可谓空前绝后,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连二门都不能出,用各种贞洁观束缚着女人,男人死了家产由儿子或者族人继承,寡妇与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家里有婆婆、大伯(bai)子、或者小叔子的寡妇想嫁也是净身出户的嫁出去,或者干脆就不让你嫁出去。
一个净着身子的寡妇嫁入别家也是没有话语权,命运必然悲惨,又有三从四德对女性的约束,所以很多女人死了男人就选择守节不嫁,一方面是严苛的道德约束,一方面是没有生活来源。女人在夫家没有财产继承权,在娘家也一样没有财产继承权,“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嫁出去,就不再是本家人了,回娘家是不可能的,是最为耻辱的事儿,比守寡磕碜的多了,绝对的上不去人面。
亲娘再疼女儿也知道这个理儿,从来就没有回娘家这一说法。
何况在古代,都以男子为重,有几个真正疼女儿的?鲁迅的《祥林嫂》揭露的正是这一状况的真实写照,祥林嫂死了男人,被婆婆卖给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