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和少部分选兵家眷充任,如此便让先期投奔太平军的汉军家眷在政治地位上压制了后投奔的汉军家眷,通过一系列的特权让他们自觉高备兵家眷一等。
人都是贪利的,在发现太平军给自己的待遇较另一部分人优遇要好后,锐兵和选兵的家眷自然而然就会向着太平军,而不是和那些不如他们的备兵家眷一样对太平军心生不满。即便军中的汉军降兵作乱,他们也不可能得到全部汉军的支持。
当然,周士相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军队处于长期人为制造的裂痕之中,因此他制定凡备兵在太平军中服役满三年即可享受锐兵待遇,选兵则服两年役即可。如此,便给了那些选兵和备兵获得更好条件的出路。三年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只要太平军不亡,可以预见,三年后,这些降兵的家眷就将真正和太平军融为一体。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太平军给予的,如果想保住这一切,则势必要以鲜血捍卫太平军。
同样,在军中的汉军也按加入太平军的时间先后进行区别对待,早期加入太平军的汉军优先获得军官任免,后期加入的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在相同条件下是争不过先期投入太平军的那批人的。
这个政策长期不变,若是太平军日后俘虏更多的汉军降兵和绿营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