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转官办的具体措施就是由新会县衙将城中贩人勾当合法化,当然,在措词中县衙肯定不是人贩子,廖知县也不是**,而是实行军婚办法。
所谓军婚办法,简而言之,即由县衙出面将百姓家的女儿(妇人)嫁于太平军为妻,并给予这些女子体面的身份,保障她们嫁人后不受虐待,不被转卖。至于家中有女子嫁于太平军的家庭则一律纳入后营,享受太平军家眷的同等待遇。家中无有女子嫁于太平军的,则由县衙协调后营,从太平军公库中拨出一些予以生活,如此虽不能让他们吃饱,但却也能保证他们不被饿死。
在新增口粮实际并未增长多少的情况下,宋襄公认可了这个军婚办法,读书人出身的他又何尝愿意新会城中出现饿殍满地的人间惨剧,先前的硬心肠不过受环境所逼而矣。
建立在百姓被逼无奈选择的军婚办法,本质上还是剥夺了那些被“嫁”女子的幸福,但现下却是一个最好的办法了。宋襄公说得明确,就是太平军不饿死这些百姓,清军一旦破城,这些百姓的下场同样也是个死,甚至比死都可怕,历来清军营中男女男的事情还少了吗,对那些被无数禽兽按在身下糟蹋的女人而言,死亡才是她们最想要的幸福。相对那样,军婚可谓是天堂般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