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宴随不解。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傅行此把方才她唱的歌词用半生不熟的粤语念了一遍,重复问题,“哪种。”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
杨千嬅的《野孩子》里的高///潮部分。
一旦答了哪种,便是承认了爱了。
宴随反问:“那我是你最牵挂的女子么。”
——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的下一句。
傅行此不再看镜中的她,直接看的实体:“我朝朝暮暮都在想着怎么训服你。”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
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朝朝暮暮让你猜想如何驯服我。
他用了同样隐晦的方式承认。
数秒安静对视后,傅行此捻着她垂落在耳边的一缕湿发,换了个话题:“粤语很标准。”
锦城距离粤语地区隔了好几个省,她是没有任何粤语基础的。
“在美国那会,香港朋友教的。”宴随作答。
朋友二字,看似坦坦荡荡,但是细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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