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界,许多人认为乡镇企业不仅破坏了计划经济秩序,而且还是贿赂型经济的源头,必须严厉打击。
从苏南地区的干部来说,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来发展乡镇企业,但是缺乏技术限制了发展,最基本最简捷的办法是到上海去“挖墙脚”,请一些国企的技术员或工程师利用周末时间赶到江苏指导一下,于是出现了“星期天工程师”现象。从上海方面来讲,这种 “挖墙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上海检察机关要对内办受贿,对外办行贿,接二连三到苏南来抓人。有收容审查的,有取保候审的,也有直接批捕的,把苏南的乡村干部搞得人心惶惶,严重影响乡镇企业的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上海橡胶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韩琨利用周末,受聘于钱桥公社社办企业,试制成功填补国内空白的橡胶密封圈后,钱桥工业公司一次性奖励他3000余元,韩琨却被控涉嫌收受贿赂,到车间劳改。
就是这样一件平常的事情,轰动了全国。1982年,《光明日报》在头版刊登了《救活工厂有功,接受报酬无罪》的文章,引起了全国大讨论和中央重视,中央政法委最后下结论:韩琨无罪。
八十年代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法制建设还在摸索阶段,谁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