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亮起来了。
祝伶迈开步子,踏在斑马线上,离开了这里。
“野哥又帅了!”那男生笑眯眯地说道。
“德性。”
被称作“野哥”的男人开口了,很低沉。
“下次别找我帮这种事情。”野哥皱了皱眉。
“哎呀……哪能像野哥买这种东西,脸不红心不跳的,社会经验丰富啊!”
“……”
“呵。”野哥冷笑。
男人两只手揣兜,朝着马路的那一头看过去。
是刚刚便利店里的女人。
她踩着一双黑白匡威,露出脚后跟,光洁,淡粉。
想起便利店里的那一眼,那唇色。
回到家,祝伶正在用电水壶烧水,看着咕嘟咕嘟冒着水汽的水壶,她想起刚刚——
过马路的时候,她用余光瞟了一眼。那男人穿上了牛仔外套,没有表情。
却很有味道。
像他的名字……野哥。
野……不知道是不是荒野的野……
反正,那个字太配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快乐!我回来了!有存稿的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