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发生在金陵下辖的一个小县。
一对夫妻成亲三年,育有一子,但这对夫妻婚后不睦,吵闹不休,两家又都是县中的大户,各自有些背景,所以闹到最后,夫家写了放妻书,二人和离。后二人又各自嫁娶,生儿育女,但他们的头生儿子,却是无人过问。
幸得县中一个寡居的老妪怜悯,就靠种着几块巴掌大的菜地,勉强把这孩子拉扯长大。
可这孩子长到二十多岁,该要成家立室了,却是没有半文钱。而这位抚养他长大的好心老妪却是为了他的婚事操劳,终于病重不治,连吃药的钱都没有。
这青年逼入绝境,只好到父母家中跪求,施舍些药钱。
可母家说他既跟父姓,就该去找父家。可父家又说,当初并不是休妻,而是和离。女方既然带走了原先的嫁妆,自然也要把她自己生的孽障带走。就算是要出钱,也该是一人一半,女方不给,他们也不给。
女方便说,男方不给,她也不给。
于是事情就僵在这里,谁都不肯退让。青年逼得无法,只得一纸诉状,把父母告上衙门,说他们“不慈”。
宁芳愣了一下,“还真有这个罪名?”
宁怀璧点头,“若父母年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