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求生者,有如披麻救火,自取其殃;又如食药充饥,自贻其害。由此可知,求生不能有妄心妄念。妄心动,则必死。
人生在世,苍天赋我以性理,父母生我以身命,头圆以象天,足方以象地。性命阴阳,其顺逆变化,与大道同其出入;纲常伦理,与天地共其体用。周身内外,皆是生我之理,天地交合,皆是养我之生。本无死我之地,只因情欲妄动之心不息,所以才有死我之路。
死之徒岂止十三?譬如贪声色,声色即是死地;贪货财,货财即是死地;贪名贪势,名势便是死地;溺于好恶,好恶亦是死地;为恶不为善,重物不重德,为私不为公等等,皆是取死之途。
人身这个假幻凡躯,甚至不如一石一木,非常脆弱。怎奈人不珍惜,岂不悲乎?若是正命而死,身虽死而性不灭,形虽坏而理犹存,其死也死于生地。正命而死,善终之亡,死之后神识逍遥,身心自在。此便是“死于生也”。若是一生恣情纵欲,妄动妄为,凡心不了,心中之“死事”丛生,意念之恶根不断,因贪生而丧其命,因妄动而害其身。犹如飞蛾投火,自取身亡也。此便是“死于死地”。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此句是接上文之义再申明之,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