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成为做小厮的料了。
听闻赵彦清问话,怜雁方回过神来,低头敛目道:“奴婢是厨房里打杂的,跟着秋霜姐姐送午膳到这里,正要回去。”幸而她还未跟着赵彦清出了垂花门,这儿亦是回厨房的路,这慌还能圆过去。
赵彦清却多看了她两眼,仅是个灶下婢,方才对上自己的怒斥竟只是怔愣而丝毫无惶恐之意,回话亦无怯意,他知道自己在仆从眼里一向威严,便是管事仅对上他的冷脸亦会战战兢兢,何况盛怒中。
稍一打量,他便认出来了,是常武带回来的那个林府家生子,当时蓬头垢面的,只记得眼眸灵动,似乎是个有灵气的,倒没想到面容亦是姣好。当时留下后他便没再往心上去,原来她去了厨房。
怜雁此时则没那么多心思,若问她为何毫无怯意,这怒气本就非冲着她,她何须惶恐?连故作惶恐的想法都没有,却不知因此而被赵彦清留了意。
“你便是常武带回的那个丫鬟吧?我记得你还有一个弟弟。”几番心思回转后,赵彦清的怒气便消了下来,语气和缓道。
怜雁没想到他还记得,毕竟连常武都未能将她认出,不过于她而言,赵彦清记得她,着实是件好事。
怜雁道:“是,奴婢怜雁,幼弟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