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九卿。以后反反复复,一会儿叫州牧,一会儿叫刺史。到东汉末年,汉灵帝再改刺史为州牧,并赋予军政大权。汉帝国的地方建制,就由郡、县两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以后的唐、宋、元、明、清,也如此。一方面,帝国中央不断派出监察官员和监察机关(比如元代的行御史台);另一方面,监察区和特派员,也不断变成行政区和地方官。
比如清代的总督和巡抚,就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监察部部长)和右副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这时,与汉武帝的设置州部和派遣刺史,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仕途广阔
跟牧官同样重要的,是选官。
汉代官吏的选拔和任命,途径有三:察举、征辟(读如避)、杂途。察举是选举的一种,选举即选择和举荐。这也是历朝历代最主要的仕途,号称正途。
中华帝国的选举制度也有三种:汉代察举,魏晋荐举,隋唐以后科举。三举之不同,在于科举通过考试,荐举通过考量,察举通过考察。考察而后选举,叫察举。
察举是帝国中央极其重视的一件事。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十一月,汉武帝下诏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因此,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