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血迹渗漏留下罪证。
至于用沸水反复浸烫尸体,这牵涉到一个比较简单的生活常识,而且法医顾菲菲已经解读得很清楚。日常生活中,从冰箱里取出一块冻肉,必须要缓一下,等它稍微化冻了才好切。韩印分析,凶手杀人后,一开始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尸体,而是在时隔一天或者两天之后才决定碎尸。当年适逢j市最冷的一年冬天,尸体已经冻实了,凶手又无法等待自然化冻,遂用沸水助力,几番反复,尸体自然会出现犹如被煮过的泛红迹象。
处理完尸体,最后一步便是抛尸了。至于抛尸的次数,如韩印昨夜的分析,共为两次:凶手先乘公交车于虎王山抛掉头颅,后以自行车一次性抛掉其余部分。先来分析第二次抛尸:起点为作案现场,凶手在越过心理安全距离之后开始抛尸。这个心理安全距离,没有确定值,主要还是要根据环境、交通工具和气力等来决定,理论上当然是越远越好,但也有就近抛尸的。比如2011年某碎尸案,凶手便把被害人的尸体碎块抛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说回本案,抛尸起点为作案现场,终点为古江边,这是凶手明确的,其余地点的选择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主要是根据负重和隐蔽性以及行路方便与否来定的,绝对谈不上故意抛尸闹市,企图挑战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