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正常的人名;唐彼得就有些离谱了,实际上,他本人并不叫这个名字。可是遗嘱上居然就是这么写的。你看,两份遗嘱的第八条都写道:‘只有我才知道并可以验明他们的正身,并与他们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方可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而且,委托人更高明的地方在于,每一个受益人都不知道还有另一份遗嘱存在。”

    高明吗?艾西真不觉得!也许,唐彼得和麦涛认为自己手中的遗嘱便是唯一的一份遗嘱了,但是这根本就不可能。就算麦涛可以不知道咖啡厅的事情,但委托人总需要一个住的地方吧?给唐彼得的遗嘱中只说了咖啡厅,而没说房子的事情,这本身就证明遗嘱绝非一份。

    这个问题可以先放下不谈。仅仅是他们各自拿到的属于自己的那份遗嘱,就已经够可笑的了——给我的遗嘱上,为啥要出现别人的名字?而且还不仅仅是出现而已。如果我不同意在我遭遇特殊状况之后,把财产无偿移交给这个人,我甚至都不能获得赠予。

    无论是唐彼得还是麦涛,两位当事人八成也都不是傻子吧,难道他们不会琢磨琢磨,不会去找找这个潜在的对手吗?

    艾西不说话,只低头抽烟,顺便把玩着手里的玻璃杯。做心理咨询这么些年了,怪人见了无数,这么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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