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39节
    大拇哥:“我看你这家业啥也没置下。”

    马有斋:“混日子呗。”

    丁不四:“现在还装神弄鬼?”

    马有斋:“没人相信这一套了。”

    丁不四:“我哥走了。”

    马有斋:“孟妮,在家里卖狗肉。”

    丁不四:“我得去看看她。”

    马有斋:“三文钱呢?”

    大拇哥:“在华城。”

    山牙:“叫花头,他混得还行,那里的叫花子都听他的。”

    马有斋:“我对不住你,看见你这腿,我心里就难受。”

    山牙:“不碍事,也不耽误我牵着小烟包到处走。”

    马有斋:“还耍猴?”

    山牙:“我现在跟着大拇哥发财呢。”

    大拇哥:“我从老家弄了点白面。”

    丁不四:“这是条财路,赚钱着哩。”

    大拇哥:“不能不管你,现在想喊上你,还有三文钱,咱们一起。”

    马有斋:“贩毒是吧?”

    大拇哥:“在我老家,云南那边,好多人都干这个。”

    马有斋:“我没本钱。”

    大拇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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