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39节
你拿钱,我欠你的。”

    马有斋:“那行,我,还有我的三个儿子,都跟着你发财吧。”

    马有斋搬出小村的时候,小村下小雪了。

    其实,他们什么都没有搬走,所有的东西原封不动地保存在昨天的位置,雪花飘落下来,院子里的咸菜缸像新坛子一样有着古老的比喻。

    1993年之前,东北只有一些小毒贩,他们从南方购来毒品,转手卖掉,从1997年开始,马有斋垄断了东北三省的毒品市场。贩毒带来了巨大的暴利,马有斋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占地十亩,亭台楼阁,极尽奢华。

    二十年前,马有斋是个和尚,马戏团解散之后,他就沿街行骗。

    一街的杨花柳絮随风飘舞,马有斋穿着瓦青僧袍,黄面布鞋,轻叩别人的大门。那些木头门、铁门,那些黑色的大门、红色的大门,打开之后,他念一声阿弥陀佛,拿出公德簿,要主人写上姓名籍贯,然后说是某个寺庙要修建,请捐献一些钱。他双手合十,留下这么一个苍老古朴的手势,携带着钱财离开。那时,善男信女依然不少,而后,人们看到一个和尚敲门,一个陌生人敲门,根本不会随便把门打开。

    马有斋在“化缘”的时候,慈眉善目,其实,他是个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