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10节
店门口。

    从此生意兴隆!

    那女人就是金珠。人一生下来就有贫富差别。金珠出生在一个叫金台的小山村,很久以前,当地出产金矿,现在只有石头。金珠对母亲的印象很模糊,只记得母亲铁青着脸,咬牙切齿,跺着脚,恨不得把地球跺碎。父亲对她很好,给她买烧饼,给她买头绳。

    金珠10岁那年,在村口的水井旁,父亲对她说:“妮,大马上回来。”

    从此却杳无音信,一走就是很多年。

    直到18岁,她母亲去世以后,有人告诉她:“金珠,你爹可能也死了。”

    金珠被邻居拐卖到沧州。

    除了卖淫,她还有没有别的路,肯定有的话,那就是死。

    她曾经反抗,试图逃跑。她的左眼比右眼更含情脉脉,因为她的右眼被车老板砸瞎了。这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哪一个女人不是天使呢?

    她曾经青春过,曾经幻想过,曾经用翅膀飞翔过。

    她容忍了一切,放弃了一切,失去了一切,开始任凭命运摆布。在某一个夜晚,她恶狠狠地向窗外吐了口痰,说:“做一个坏女人算了!”

    从此以后,金珠不再害怕什么,谁对她温存,谁对她粗野,谁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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