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一下午的时间,会场上都在研究这份盟约的细则,一旦遇到有翻译不明确或者用词含糊的地方,立刻会被圈出来,然后与德方代表交换意见。
一直到傍晚,总算敲定了盟约上的所有细则和措辞,但时间已经过晚,只好约定明天下午继续商谈。
当天晚上和第二天一大早,吴绍霆这边先开了两次小会议,详细推敲这些条款的利弊,然后总结出需要争取的地方。到了下午中德第二次会议时,双方为了争取最大的利益而开始大费口舌。
会议连续召开了四天,吴绍霆这边主要是在海军互助条款、交通借用条款、附属条款以及贷款分期的期限上争执不下。
盟国海军进入盟友领海必须有一天以上的提前通知,紧急情况下可缩短为半天以上的通知,并且接纳入港之后军用舰只必须遵守盟友的基本限制,否则到处都是外人的军舰横冲直撞,那领海岂不是乱成一团?
交通借用只能保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与优先征用,征用之后必须给与相应费用的补偿,征用期间也必须遵守盟友的管制。
至于附属条款要求的掌控浙江、广西一带沿海控制权,这已经违背了之前不干涉中华民国内政的承诺。中方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按照德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