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制度中,胡江滨虽然仍然继续担任造船厂厂长的职务,付责整个造船厂的生产经营,但权力也受到相当的限制,由其是财务权、人事任命权和施工权,都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在由他一个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好在胡江滨其实是一个技术型的工匠,对拥有多大权力并不太在意,只要放心让他造船就行了。
同时胡江滨也觉得商毅制定的这些制度不错,毎个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都可以明确下来,出了问题也好追究责任。有能力有技术的工匠也可以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多劳多得,能者多得。因此对商毅制定的这些制度并不反对,相反,还因为有人可以帮自己处理其他的杂务事情,好使自己全身心投入到造船工作上来而感到高兴。
而随后商毅也正式向胡江滨提出了自己对船厂的建设要求,按照商毅的要求,造船厂的明年生产能力要达到二十条以上,包括两艘二千料船、五艘五千料船、八艘一千料船,五到十艘其他类型船。并且以每年增产十艘的速度递增,一直到年产船只达到五十艘左右。而今年上半年造船厂的基础建设要基本完工,可以正式生产工作。下半年就要完成致少十艘船的生产任务,到了明年,就可以开始全面投入生产。
按照这样的规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