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灾难并没结束,之后真正残酷的打击来自于十年浩劫。在那十年动荡中,打破旧秩序是主流,作为秩序维护者的公检法三家机构都被砸得稀巴烂,社会秩序被破坏殆尽。作为公检法人才输送摇篮的各个大学的法律学系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冲击,绝大部分被撤销,北大自然也不例外。
1970年,北大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在那个特殊年代里,所有法律学系的教职员工冒着生命危险团结起来,不断地据理力争,甚至以生命为代价去抗争,最终才使法律学系得以保存,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
由于教职员抱成一团,最后基本没有被强行分散,图书资料也基本没有流失,为以后恢复教学和研究工作保存了力量,算是留存了一份火种。
当然,损失也是惨重的。1966—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也没有其它形式的教学活动,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都被停顿下来。
1972年,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首先开办了北京市政法、公安干部短训班,随后举办了华北五省市政法干部培训班。1973年华夏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三十六名教职员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