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新中华1903 > 正文 第150节
廷于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曾颁布通用银钱章程,规定嗣后银钱行号未发行纸币者不得发行。己发行者逐渐收回,并严格规定发行准备。随时予以抽查。宣统二年,为进一步统一纸币,又颁发兑换纸币则例十九条,明确规定发行纸币之权属于中央,一切发行兑换事务统归大清银行办理,所有宫商银钱行号,一概不准擅自发行纸币。奈何风雨飘摇,纸面看来诚极为美,实际却不得执行,辛亥以后。各地为维持本省地位、充作军饷。更是胡乱发钞,南京临时政府曾发1万万军用钞票。却无一分钱准备,到目前尚未收缴干净。

    王永江、王树翰、梁士诒、周学熙、张謇等人纷纷谏言,张謇说道:“洋人的金融理论和制度比我们完备地多,所发行的纸币也比我们有准备的多,光是发钞准备金一项就远胜过于我,我在苏省二十年,几乎没听过外国银行有停兑或倒闭地传闻,上海等各处通商口岸,人们甚至更愿意相信外国纸币。不过,不管怎么说,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肆意发行纸币,攫取地是我国的财富,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国也应该发行纸币,守住自己的财富。”

    周学熙说道:“打铁先需自身硬,欲使人民拒用外国纸币,首先我本国纸币必须争气,倘若我国货币信誉昭著、兑换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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