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地。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户部银行改名大清银行之后,所发行的纸币种类,大体上与户部银行所发行的差不多。由于当时币制紊乱,各地银两成色,银元种类都不相同,因此大清银行总分行所发行的各种银元票和银两票都必须注明某处通用银元或某行所在地成色,以示区别。其兑换办法,一般都是某行发行的纸币,由某行负责兑现,凡持甲行纸币到乙行兑现者,均须按当时银价折算并支付汇水。除大清银行发行纸币外。交通银行和其他一些商业银行、地方银行也在开行之后,发行各种成色的银两票或银元票在市面流通,但数额有限、流通区域亦不广泛。
据财政部档案记载,前清户部银行(大清银行)前后累计总共发行纸币12亿7千万以上,交通银行发行在1亿8000万以上。民国以后,人民银行开办以来,发行纸币甚广,由于信誉昭著、分行广泛,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以上诸银行之纸币,由于注重保证。信誉良好且有资本庞大,基本无虞,唯各地钱庄、铜钱店所出之各种银钱票、各省官银钱局发行之纸币殊为堪忧。此等纸币发行。既无限额又无一定准备,滥发结果。充斥市面,因供求发生动荡,随时可能发生挤兑,甚至因发行机构倒闭而成废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