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何日请长缨 >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酱肉好吃吗
    所谓水疙瘩,也称为大头菜,是北方很常见的一种咸菜。在早些年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北方一到冬季就没什么蔬菜了,切一盘水疙瘩下饭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高树椿扬言能够吃一星期水疙瘩,也是基于自己的童年记忆。想当年,肉蛋鱼啥的都是凭票供应,父母的工资要养全家六七口人,像高树椿这种滕机子弟,哪个不是吃着水疙瘩长大的?

    吃水疙瘩咋了?吃水疙瘩也比去看临一机那帮王八蛋的臭脸要强!

    高树椿挟了一大筷子水疙瘩丝塞进嘴里,嚼得咯吱作响。他想象着自己嚼的是陈劲松、古增超等人的肉,嘴里也就不觉得有什么苦涩了。

    其实,现在他家吃的水疙瘩,比他小时候吃的已经改良许多了,最起码舍得放油了。

    “爸,怎么又是水疙瘩啊。”

    儿子高凯歌一脸苦相,看着桌上的菜抱怨着。

    “你妈跟我吵架了,回你外婆家去了。她没留下钱,就留了几个水疙瘩,所以咱们就只能吃水疙瘩了,你不是还吃了一个鸡蛋吗?”

    高树椿指着儿子面前的鸡蛋壳提醒道。苗彩英说到做到,还真的就扔下他们爷儿俩,自己回娘家去了,连菜金也没给他们留下,只留了四斤水疙瘩和六七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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