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是有‘冶税’这个税种的。从这个税种就可以看出来,对于采矿,大明并没有搞一刀切,完全的要求官营。
事实上,除了金银矿严禁私人开采(偷采、官商勾结的盗采也很多),以及朱由栋之前,盐矿名义上也只能官营之外(私盐极为泛滥)。如铁矿、煤矿等,都是允许私人资金进入的。到了万历年间,如北京的门头沟煤矿,已经全部是私人矿产,其出产供应京津地区所有民户的生活用煤绰绰有余。而大名鼎鼎的南直隶濮万业钢坊,更是击垮了好几家大明国营的炼钢厂。
但是煤、铁矿允许私人资金进入后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便是税率过低。如煤矿,当年老朱建国的时候,说小民每天生火做饭都要用煤,所以把税率定为三十税一。即便是铁矿,老朱也说农民需要农具,因此定了个十五税一——这也是按照生铁产量制定的税率。而在21世纪,铁矿石的资源税差不多就是十五税一。这么算下来,大明如果是按铁矿石的产量来收税,那税率估计是五十税一甚至更低!
在14世纪,国家的收入项目比21世纪少得多的情况下,还制定这么低的矿税,只能说,老朱在心怀百姓的同时,真的不太懂经济——不要说21世纪了,在公元11世纪,北宋的铁矿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