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下官亲眼看着她写的,在学堂上写的卷子做不得假。”裴先生也很不愿意相信,可那字确是程锦所写,那一笔一划绝对做不得假,“要不召她过来,在祭酒大人面前再写一遍?”
人的字迹是不会轻易发生变化的,尤其是她写得那样一手好字,更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不用了,”宋祭酒虽然震惊,但还是摆摆手,“这般小题大做,倒显得我没见过世面似的。”
当初为了把程锦从女学调往太学,文绍安亲自写了一幅字作为交换,虽然他喜爱他的字,但对安排程锦的事儿,心里还是颇为不满的,一个纨绔外戚家的傻女,竟然也想到太学读书,若不是他的父亲极喜欢文绍安的字,眼下又快到他的生辰了,他才不会破这个例。
那时候文绍安还口口声声说程锦定不会让他失望,甚至还说鸿山夫子曾想收她为徒。
这样的话他自然是不信的,并且还嗤之以鼻,但最终还是照办了。
那纯粹是给文绍安一个面子,虽然他比文绍安年长许多,但对他的才华一向是很佩服的,才华横溢的人大都恃才傲物,他却沉稳内敛,超然物外,待人接物接温和妥帖,不像是一个十来岁的热血少年郎,倒像是个少年的身体里装了个精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