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艺术家 > 正文 311 法庭之外
众人物,别人的谩骂,当事人也只能忍受,如果因为被骂就去起诉别人,一般也告不赢。
    这里引发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可以叫做名人或公众人物?其标准是什么?法律上似乎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据说美国的一些案例显示,有些法官认为你的大名在网上或媒体上公开报道过三两次,就算是名人了。埃文一贝尔,显然就是一位名人。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言〗论〖自〗由,名人受到〖言〗论攻击,甚至诽谤时,也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胜诉。如此困难的最大原因,就是因为对于名人的报道往往是捕风捉影,这是为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而在诽谤罪定罪条件中,必须要能够证明“经济或名誉损失”。
    经济或名誉损失自然不能空口无凭,例如某人造谣说当事人有传染病或不良嗜好,使当事人失去了一个年收入为十万美元的工作职位,那么当事人就有了告他诽谤的真凭实据。为了要证明自己受到经济损失,可能要公开当事人的个人收入:为了要证明自己的精神损失,可能要公开当事人的医药费用,等等。如果不想公开,或者拿不出真凭实据,就最好不要轻易告人诽谤,否则就是白huā精力、时间和律师费。
    而名人,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