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易暂时收回思绪,说了声,“跟我走吧!”出了门,开车载着廖沫儿去了一家把子肉老店。
巧了,他们去的,恰好就是锦毛鼠之前去过的那家店,不过他们俩自然是不知道。这家店在一条巷子里,口味确实一级棒,人家这真是肉香不怕巷子深。,
其实唐易也挺喜欢吃把子肉。不过,这东西吃起来很容易酣畅淋漓,一口米饭一口肉,配上什么炸鸡蛋、炸辣椒、炸豆腐什么的,免不了大口,所以吃这个,速度很快。
这家把子肉店的客流换茬也很快,一拨吃完了,这桌子刷刷刷一收拾,接着换另一拨坐下。
这样的店也没有包间。好在他们来得早,午饭高峰还没来呢,能选个比较僻静又舒服的座儿。
等到唐易吃完的时候,廖沫儿却还在慢条斯理地吃着。唐易本想说一句“你这样吃肉很没劲”,但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正在此时,唐易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是老谭,心想他们不是“吃大餐”去了么?而且知道自己和廖沫儿吃饭,难道有事儿?便压低了声音,“是不是有事儿?”
“对,有大事儿!”老谭的声音透着激动。
“什么事儿?”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赶紧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