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虽感谢皇恩,却认为事有先后,朝廷陈弊积久,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
赵祯亲笔诏书,开天章阁、陈设笔砚、赐坐以待。
范仲淹惶恐不安,退朝后作《答手诏条陈十事》,上疏皇帝“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
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
赵祯根据意见,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更荫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十五岁、弟侄年满二十岁才得恩荫,而恩荫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得补官。又规定地方官职田之数。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三月,更定科举法。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
这十条改革主张,其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为了澄清吏治,其中的明黜陟,也就是提拔优秀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抑侥幸,就是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精贡举,就是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