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歌手劣迹斑斑,竟然性侵小男孩,这完全就是道德问题啊!这种人,就算他唱得再好听也要抵制,对他的支持,就是对社会的危害!”
这人眼睛的余光又不自觉地向着他那美女同事小鱼的方向瞥了过去,心里颇为得意:他刚才这幅正义凛然三观正直的模样,应该是相当有气质的吧?
却没料到他那隔壁同事笑着道:“你看的是什么报纸?”
这人感觉莫名其妙,顺口答道:“《金陵晨报》啊。”
他隔壁同事又道:“那你看完再说吧,他没有性侵儿童,是被诬陷的。”
这人一愣,立刻低头仔细看了起来,嘴上却还是不服输地道:“是个人肯定都不会承认、都会说自己是冤枉的……”
但是看着看着,看到报纸上刊登出来的两份判决书的照片,这人说不出话来。
法院都判了,他还能说什么?说法院判错了?
而且这上面还说沈欢要告对方诬告陷害罪呢,这就更加有说服力了——他要是心中有鬼,多半见好就收了,还能跑过去反咬一口?就不怕咬着咬着出事了?
这人感觉自己闹了个大乌龙,很丢脸,感觉脸皮都发烫了,隐隐约约间觉得办公室里的人都在嘲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