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样的条款,也并不是一直存在的。
当初高乐瑶和天娱娱乐公司签订的合约,也仅仅只有三年而已。
天娱娱乐公司在三年之后,虽然拥有着续签的权利,不过真正能够选择是否留在天娱娱乐公司的,依旧还是高乐瑶本人。
所以可以说,和高乐瑶的这次合作,算得上是天娱娱乐公司一次极为冒险的尝试。毕竟没有人知道,一位刚刚出道的新人,到底是不是能够在娱乐圈当中走红?
甚至就连当初的宋雪华等人,都没有办法对此报以百分之百的信任。
不过当陈平拿出了《白狐》那首歌之后,甚至还有其他几首歌的模板,宋雪华等人才最终同意了这样的条款,并且不遗余力地对高乐瑶进行宣传推广。
而在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后,宋雪华等人也不得不承认,陈平的眼光极为毒辣。而且他的音乐方面的能力,也直接造就了高乐瑶,这样一个华语乐坛上冉冉升起的新星。
正是因为有高乐瑶的出现,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当中,高乐瑶的迅速窜红,才让天娱娱乐公司,在娱乐圈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而且高乐瑶,也为天娱娱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高乐瑶的首张专辑发布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