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晋心里咯噔一下,追问道:“此话怎讲?”
李牧解释道:“鄙人跟那旧识李炳财其实是同乡,而且是同一条村的发小,早年还一起合伙做生意来着,不过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彼此便产生了矛盾,大家一合计,干脆拆伙各干各的,再后来,鄙人便南下去了广州府,两家遂断绝了联系,至今已经有十个年头没见面了。”
徐晋闻言并不奇怪,这种现象再正常不过了,上辈子他便见过很多合伙创业的例子,在创业初期,合伙之人之间还是十分团结的,一旦开始赚钱,矛盾就接二连三地出现了,说到底还是利益在作怪,在利益面前,再牢固的友谊都会变得不堪一击,即使以前感情好到能同穿一条裤子的发小亦可能反目成仇,拆伙只是迟早的事。
李牧跟李炳才至少还是好聚好散的,大家客客气气地分了银子各干各的,但是李牧吃亏就吃在他以前是负责行船的,而李炳才则负责联系货源和买家,也就是所谓的业务员。
所以两人一拆伙,李牧才发现自己亏大发了,因为人脉都掌握在李炳才手上,没有货源没有买家,他自己根本玩不转,反观李炳才,人脉在手,即使拆了伙,人家还是玩得风生水起。
李牧没办法,只得厚着脸面上门求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