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命劫惊魂 > 正文 第163章 :无可奈何
    自古以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父亲之死,真的让我有了杀人的心。

    可人活在这世上,由不得你胡来。因为还有一种东西叫作法律。

    法律讲究杀人偿命。

    可这件案子难就难在,不知是谁砍了我父亲的脑袋,也不知是谁在他头上挨了一刀后紧接着又给了他头上重重一闷棍。是那一刀和那一棍加起来导致了我父亲的离世。若是他只挨了那一刀,没有下面那一闷棍,送进医院的话可能就救活了。如果他前面没有挨那一刀,只挨了那一钢管,也不至于当场就死掉。

    怎么听起来这意思就是:若找到耍了那一刀和耍了那一棍的两个人,定罪的话,是两人平均分担一个故意杀人罪!

    两人平均分担一个故意杀人罪,不知道会判成什么样!

    有人说:俩人打架,死一个,另一个判死刑。三人打架,死一个,另外两个判无期。

    又有人说:无期徒刑通常不是真正的无期,在监狱里住着住着就变成有期的了。这样的减刑,那样的减刑,再加上家属出钱打点关系。有的犯人明明被判了无期徒刑,可才过了五年之后,大伙都能看见他在街上走动了。

    关于我父亲的案子。负责之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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