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郑浮云见黄先的飞刀射中了李登云,也恰好想趁火打劫,猛冲向李登云,准备以一个鞭腿击打李登云的头部,却没想到李登云离开王大同的身子,像头发狂的狮子扑向自己。
是的,李登云这时候抢的就是速度,他只要慢一点,就容易被背后的人算计,他敢断定背后的人在一次偷袭得手之后继续的想锁定自己的目标。所以,这时候,他除了用最快的速度抢前面一个方向,别无选择。
于是郑浮云改用了直拳,在奔跑的过程里是不适宜用腿的,因为很难找到合适的起步点准确的攻击到对方。他直接就上了右拳,因为一般的散打里,左拳是前手拳,右拳是后手拳。前手拳一般为试探,虚招,能给人致命一击的,多是用后手拳来完成。
而且他自以为自己看得很准,时间,距离,他自信那一拳一定可以彻底的搞定李登云。因为李登云变成亡命之徒,会缺乏距离的判断,而且找不到一个好的出手状态。同时,因为还有其他很多的对手,会分他的心。
但他的想法错了。
李登云这时候完全忽略了左右和后面三方的人,只聚焦了前方,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在快速向前,这三个方向的攻击都无法锁定自己,唯有正面才能不可避免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