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七八岁,她上山的时候平邑还不到十岁,因此没什么印象。
她说话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这话店中所有人都能听见,更别说离他们很近的平邑公主。
平邑身份敏感,平日里根本没什么人提起,此时乍然听到,顿时瞪圆了眼。
她最忌讳别人提起她的身份,提起她是前朝公主,而不是大楚真正的公主,只是楚煊为了彰显自己仁德留下的一条狗而已。
身边的婢女是从前就跟着她的,立刻站出来斥道:“公主面前休得无礼!”
苏锦瑶却仿佛根本没看见那婢女,也没听见她说话似的,仍旧慢悠悠地道:“若论奢靡,谁能比得过从前的梁宫中人呢?我曾得前朝太皇太后召见,去过宫里几次,见宫中连寻常宫女都穿金戴银,头上的翡翠簪子成色个顶个的好。”
“听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前朝末帝爱美人,不喜欢女子在他眼前素衣淡服。”
“公主既是他的妹妹,那想必时常出现在他面前,锦衣华服金银首饰应该都不少吧?”
岂止是不少,简直是堆成山。
平邑从前在京城很是招摇,时常出宫游玩,隔三差五便举办宴会,因此很多人都知道她奢靡无度铺张浪费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