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他叔的鼻子,比他还灵通!
这样,他到外边捡了几颗石头,变作晶石跟店里的伙计结了账,手提着四份灵食,便开开心心吊儿郎当地走了,走的时候还没忘了继续唱他的小曲,蹦蹦跳跳的,那派头,比他叔还浪。
到他从灵食店内出来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时间不早,加之事情又办得顺利,他于是不再贪玩,而是驾起云头,一路风风火火往玫瑰峰赶,回程的速度那是相当地快。
因为飞得太快,他还忘了自己得变回阿玛亚的身形才能回去,只得在快要抵达玫瑰峰时,又重新折转身去,选了个隐蔽的地方变成阿玛亚的样子,并顺便把葫芦也祭起来了。
他得意着,万事俱备,他终于可以再去坑他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