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一天,他们走到撒贝斯大河旁的时候,遭遇了狼群。
面对狼群围攻的时候,积累在青年心中的怨恨终于爆发出来,他要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是草原中最强大的勇士,他要将挡在身前的一切障碍全部斩灭,包括眼前的狼群。
这是一场无休止的厮杀,力竭了,躲进河中喘息,渴了,张嘴猛喝冰冷的河水,饿了,生吃狼肉,从傍晚到清晨,当狼群退去的时候,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
而跟在青年身边的七位兄弟,最终也只剩下一人。
他们喘息着,把所有被他们杀死的野狼的獠牙全部切了下来,因为在草原人心中,狼牙代表着勇猛和勇敢。
背着一大包的野狼獠牙,这名青年在最后一位兄弟的陪伴下来到这个大部族中,用满满一大包的野狼獠牙征服了所有人的心,在草原中,最勇猛的勇士永远都能得到人们最大的敬意。
青年成功迎娶了族长的女儿,更在若干年后接管了这个部族,而这个部族至今仍然存在,那就是当今草原八部之一的特贝达伊奇部,以狼首为图腾。
:“这么说来,泰斯坦选择这条迎亲路线,是想顺道猎杀狼群,证明他自己有多勇猛吗?”耗子一脸轻视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