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闹得不可开交。

    在医院声明之后,病人还是不满意,还要向医院提出赔偿方案。

    要么让沈医生给他们看病,要么让医院赔钱。

    医院这边的态度也很坚定,夏医生违规操作已经处罚,病人不满意可以往上级部门去告,至于赔偿?

    凭什么赔偿?

    有什么赔偿依据?

    这要搁在以前,医院的钱反正是公家的钱,不是院长自己的,这种事情为了息事宁人,直接签个和解协议,赔点钱叫病人住嘴就罢了。

    但现在,医院态度非常强硬,病人要赔偿,那就去请律师去告,告赢了医院就赔,搞不赢就凭一张嘴,医院凭什么赔偿?

    并且医院也给病人下了通知,询问病人是否考虑接受二次手术,不接受手术医院这边就要安排出院了,床位紧张,得把床位让给其他病人。

    医院这态度,在网络上的评论两极分化。

    有人觉得医院做的对,一是一二是二,该怎样就怎样,总不能你闹了,医院就赔偿,那别人不会闹是不是就该吃亏了?

    就比如这些年催生出来的专业医闹团队,就在医院门口守着,把医院病人情况打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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